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机构地址 |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创业大厦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监督执行高新区具体管理制度。(二)在市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市总体规划,编制并执行高新区建设规划,制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三)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高新区规划区内土地批准征用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四)负责高新区对外招商引资和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五)负责进高新区企业、项目的审批及设立机构的资格审查。(六)负责对进入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初审、申报和定期复查。(七)负责高新区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负责高新区内各项基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八)综合管理高新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劳动人事,土地,社会治安等工作。(九)依法对高新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实行监督管理。(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50000060469483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Jun 17 19:54:38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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