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淮北市民政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花园路7号市民政局办公室 | ||
机构职能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2009〕45 号)精神,设置淮北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有关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路牌、街牌、巷牌、楼牌、门牌的安装设置工作。 (五)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市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核工作;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八)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九)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淮北市民政局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199000040656795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Jun 24 13:58:27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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