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905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免疫、卫生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管理、监测和监督等工作。 四、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五、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在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的规范。 六、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七、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八、加强各类中医医疗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和相关人才的培养。 九、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人口性别平衡,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十、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十一、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全科医生、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三、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及教育工作。 十四、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五、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六、做好我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和重要会议与重大会议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十七、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38000060573285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Oct 14 16:25:01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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