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新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61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产业发展,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三)指导、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研究工作,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安排并监督使用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等事项文化经费。(四)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五)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六)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七)组织实施广电重大工程;负责对全市广电、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制作机构及安全播出等业务的监管;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负责对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八)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组织查处全市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十)组织拟订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十一)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十二)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十三)制定“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及案件的查处工作。(十四)负责全市“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及日常管理。(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新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5229000060580660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Oct 28 18:13:35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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