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和悦街86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上报地方性税收及社会保险基金法规规章草案;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监督市本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九)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政策制定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十)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一)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030000405598240010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Nov 25 16:45:41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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