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阿盟发改委 | ||
机构职能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阿拉善盟人民政府主管全盟发展和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盟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和措施,受盟行政公署委托向盟人大工作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承担监测全盟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提出全盟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以及自治区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制定和调整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全盟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盟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措施;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五)承担规划全盟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行政监管和管理。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六)围绕加快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等六大基地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负责协调全盟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拟订全盟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盟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规划和措施。(七)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转换和管理工作。(八)负责全盟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127000060607056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Nov 27 09:40:37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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