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成都市统计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悦西路2号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成委发〔2019〕2号)和《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成机改〔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成都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统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修订地方性统计规章;负责管理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审批全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二)负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指导区(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人口、工资、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要领域、重点区域监测评价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以及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评估;负责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承担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承担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七)指导全市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参与管理区(市)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负责建设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区(市)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和优化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加快实现统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强化分析广度深度,提升分析质量,提高统计反映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能力。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监测预警,及时反映情况、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强化统计执法监督震慑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不断提高统计设计能力、数据采集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挖掘开发能力、新技术应用能力,着力推动统计制度现代化、统计指标现代化、统计方法现代化、统计手段现代化和统计产品现代化,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成都市统计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23333000060468902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Wed Dec 02 10:45:38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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