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秦皇岛市林业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238号 | ||
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地方政策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或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市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拟订发展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 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造林绿化的标准和规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全市林场、苗圃、森林公园(景观景点)等商品林、经济林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林果桑花等种子资源的引进、选育、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林果桑花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负责全市果品、桑蚕、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果品、桑蚕、花卉的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组织指导果品、蚕桑、花卉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果品质量安全,负责果品生产环节监管和果品质量安全检测。 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审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检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工作;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及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性品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性政策;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综合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秦皇岛市林业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51060000415347150025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Dec 09 11:37:38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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