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郴州市七里大道57号 | ||
机构职能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我院设置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林业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纪检监察室,履行以下检察职能: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9283191440957883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Dec 17 10:48:30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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