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拉萨市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南路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当雄县人民政府会议和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当雄县人民政府、当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机关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三)根据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当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建议,报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四)根据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督促检查当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当雄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组织、指导当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收转承办工作。 (七)协助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当雄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人民群众通过县长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问题的承办落实。 (八)负责当雄县人民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当雄县人民政府与县委、县人大、驻军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 (九)承担县政府本级政务公开涉及内容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负责县政府的涉外事项和新闻发布工作。 (十)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 (十一)承办当雄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 (十三)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负责承办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机关上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十五)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十六)负责“县委书记、县长热线”接听受理,交办“县委书记、县长热线”反映的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反映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县委书记、县长接待日活动,及时向领导反馈县委书记、县长接待日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大接访大下访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七)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负责办理自治区、拉萨市信访局和区、市、县领导批办、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乡(镇)、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十八)负责全县信访信息汇总分析和宣传发布工作,推动全县信访交流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检查指导乡(镇)、县直单位信访工作。 (十九)负责处理本县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出事件。负责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 (二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协调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二十一)承担当雄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当雄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承办当雄县人民政府和当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当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电子标识编号 CA26379400255007842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Dec 18 13:54:16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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