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灵台县东大街52号 | ||
机构职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掌握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了解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信息,为县政府实行正确、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根据县政府各个时期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综合分析,督促检查,向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参与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三)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部门之间、乡镇之间的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决策的各类问题。 (四)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五)承担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书的处理,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 (六)负责安排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协助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项;协助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七)协调承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建议、意见、议案和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 (八)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 (九)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实施情况;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应用解释和执行中的分歧、矛盾;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 (十)指导全县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防震减灾和地方史志、地方年鉴编纂工作;管理灵台宾馆。 (十二)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灵台门户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839927374092975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22 16:47:24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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