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151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负责行使规划区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参与建设工程审批和放线、验线及综合验收。 三、负责对行使城区内市容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部分环境保护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部分房产管理、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殡葬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协调与指导工作。 四、负责城区内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大型整顿、整治以及突发事件的执行、协调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城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六、负责辽滨沿海经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受理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案件的申诉和复议。 八、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配合拆迁主体实施拆迁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49000040543130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Dec 23 09:51:49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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