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机构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国土资源大厦7-8楼 | ||
机构职能 |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设置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财政全额供给。 (一)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二)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三)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四)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020000406523890004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Dec 25 11:21:29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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