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柳州市桂中大道1号中房文化产业大厦11-12层 | ||
机构职能 | (一)起草文化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扶助老少山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以及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向国内外及港澳台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广西柳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1323000060523705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28 15:58:29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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