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六安市林业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本市林业规范性文件和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监督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指导、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向市政府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新建森林生态、湿地生态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初审意见;组织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及检疫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编制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六安市林业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05000040576107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29 18:50:25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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