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县政府大院
机构职能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及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印发工作。指导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公文处理工作;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工作事宜,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 (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管理并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服务与安全保障。 (四)围绕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各项中心工作等进行调查分析,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提供决策服务。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文电收发和运转工作。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七)做好机关行政事务和县人民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协助主管县长协调农业农村工作。 (九)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 (十)负责统筹规划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承担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解释、编纂和清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县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证件管理。 (十二)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三)承担县政府交办的行政决策、法律事务的法律审核,和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 (十四)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律宣传,以及全县科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 (十五)负责全县仲裁工作的管理、指导。 (十六)负责全县金融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卢氏县人民政府
电子标识编号 CA17262168560258710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Jan 22 16:49:05 CS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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