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南楼7楼 | ||
机构职能 |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对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维护、协调全市民族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促进各民族团结发展,维护民族方面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三)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互助合作;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民族乡、村、组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的生产。做好有关民族乡、村、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 (六)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分析发展态势,协助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七)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加强同民族乡、村、组和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安排和管理。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并搞好自身建设。 (八)承办宗教事务许可事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各自的特点开展工作,引导、督促全市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九)参与研究制定和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规划,帮助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教育、体育工作,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赣州民族宗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5231000040787010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Feb 15 10:10:30 CST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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