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座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 (四)承担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 (八)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十一)研究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四)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机化促进政策; (十五)承办农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组织实施出海协作战略,研究拟订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421400004144774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Feb 23 15:49:52 CST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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