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吉安市农业农村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行政中心C座429室
机构职能 吉安市农业农村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全市农业农村业务主管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14个职能科(室),内设科室为:(一)办公室(二)人事科(三)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四)投资规划科(五)财务审计科(六)乡村产业发展科(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八)乡村治理科(九)市场合作科(十)科技教育科(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十二)行业管理科(十三)粮食调控科(十四)农田建设管理科。单位主要职能为:(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和粮食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市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和储备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三)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粮食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市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粮食、油料、粮油食品等重要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和耕地质量监测与等级评价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审定、评审、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储备等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和储备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和储备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和储备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来物种。(十三)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十四)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农药使用和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等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级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和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十五)牵头开展全市农业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和储备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吉安市履约和协定执行。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十六)落实市级储备粮等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拟定全市粮食等重要农品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八)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县(市、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机制,推动吉安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根据全市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市级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全市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4.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市级储备,完善县(市、区)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县(市、区)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5.强化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储备防风险能力,蝉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在保障国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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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吉安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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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Apr 21 11:06:01 CS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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