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1、5、6、7楼 | ||
机构职能 | 州司法局是主管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全州劳动教养、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法学教育等工作。 主要职责:(一)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二)监督和指导对罪犯的改造工作。(三)监督、指导、管理全州劳动教养工作。(四)制订全州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五)指导、监督全州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六)组织、协调全州法律援助工作。(七)指导、监督全州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八)管理恩施州律师协会、恩施州公证员协会、恩施州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恩施州法学会。(九)指导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管理、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十一)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全州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的立法活动。(十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十三)管理、指导全州司法考试工作。(十四)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十五)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按照州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司法局正副局级领导干部;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8281000040489069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Jun 30 15:23:38 CST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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