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锡盟检察分院办公楼4楼 | ||
机构职能 | 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应急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盟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盟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全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盟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照统一部署,牵头建立全盟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盟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按权限协调指挥全盟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管理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八)按权限协调指挥全盟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协调指导全盟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盟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盟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盟直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政务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134000040976160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Jul 04 09:34:20 CST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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