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河池市民政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路市直机关办公区河池市民政局420室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本市辖区内的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出国人员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优抚、安置、双拥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救灾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应加强基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广西河池民政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132000004098143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Jul 13 09:54:34 CST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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