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宜春市宜阳新区文艺东路2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负责推荐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负责宜春市知名商标认定和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5232000041333714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Oct 31 19:39:12 CST 2016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