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统一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噪声、振动、放射源、辐射、恶臭等污染与防治,组织、协调做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等工作。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4、负责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5、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09151000060251675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Mon Feb 27 15:27:51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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