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普洱市北部区行政中心8栋 | ||
机构职能 |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普洱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七)组织拟定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金额方针政策。 (十四)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配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七)负责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普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普洱市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普洱市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普洱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普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普洱市守边固边领导小组、普洱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九)完成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信用中国(云南普洱)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53760000402884670005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Mar 22 09:44:34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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