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铁岭市统计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8号 |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制定全市统计发展规划、基本统计制度,起草统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全市统计工作。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4、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6、管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和涉外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7、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8、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9、收集和整理市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国外、港澳台地区、市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铁岭市统计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47000041310782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May 23 13:58:21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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