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龙兴路43号
机构职能 (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办公厅(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 (二)承办上级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上级的报告、请示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协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三)负责起草、协调、送审、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七)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室工作。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三)负责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督查工作。 (十四)负责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25366242740854633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Jun 27 14:45:51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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