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桂圆街21号
机构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提起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面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
电子标识编号 CA23342206560882103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Wed Jun 28 14:38:53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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