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鲁甸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鲁甸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完善外事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外事队伍建设。承办县级领导人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五)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七)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 (九)围绕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负责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后勤服务、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 (十二)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政府领导及省直各部门、市政府领导及市直各部门、外县领导及重要外宾到我县进行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十三)负责全县烟草产业发展相关事项。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鲁甸县人民政府
电子标识编号 CA25374235660280346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Wed Jun 28 14:16:43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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