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职能 |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发送县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文稿、县政府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7.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依法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0.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11.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对县政府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12.负责县人大、政协交县政府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促进地方金融工作健康发展。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驻县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维护县域金融市场秩序。 14.负责代管单位的管理工作。 15.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中国寿县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03445340578981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Jul 11 19:37:48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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