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拟订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负责地方有关科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建议。 (二)负责制定市科技支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高科技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市内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市高科技风险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组织实施。 (十)负责组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十一)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市场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科技合作交流,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与京津之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廊相关事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起草专利知识产权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利政策宣传和专利信息传播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及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05103000060120760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Jul 13 18:48:52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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