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8号
机构职能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起草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二)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组织制定、发布中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依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指导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应急管理工作。(六)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七)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八)负责指导市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九)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执行并监督落实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简政放权有关政策措施,减少具体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满足新时代公众用药用械需求。3.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推进审批备案事项清单化、电子化,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备案的相关程序、流程,提高效率,营造澈励创新、保护合法权益环境4.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许可、检查、检验、监测、处罚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加快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区城性风险,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30000000060423369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Jul 14 11:16:09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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