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茨开路244号 | ||
机构职能 | 1、承办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文件、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7、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0、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1、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12、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城乡统筹办公室管理工作。 13、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单行条例等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汇编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5368244260271825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Jul 21 16:05:28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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