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市委大院内
机构职能 中共宜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宜宾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区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以及市政府决定和制定的规定情况,保证政令畅通。(三)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区县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必要时可直接查处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五)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全市性的党内法规。(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区县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九)会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党组织关系在市委的省属单位,市委直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区县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区县及市级各部门,市委直管企业、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局(室、处)领导人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和考核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局(室、处)领导人员;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本机关劳资、人事、老干部管理工作。(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县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廉政谈话等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十一)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十二)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派驻干部管理。(十三)负责收集整理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十四)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廉洁宜宾网
电子标识编号 CA23344000041302094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Jul 28 10:31:53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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