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咸阳市咸通南路 | ||
机构职能 |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 监督检查起诉国家、政府,人大、政协、政府公职人员是职责之一。检察院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国家、政府工作的公职人员有违法乱纪,有检察院检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公安执行,应依法起诉,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7391000060892342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Aug 15 16:07:18 CST 2017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