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咸阳市民政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 | ||
机构职能 | 1.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拟定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的政策办法,实施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接收社会各界和国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承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5.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6.负责优抚抚恤工作。负责全市军、烈属优待、抚恤补助,审核追认、褒扬革命烈士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民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军供站工作;承办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9.拟定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10.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2.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3.负责全市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推进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 14.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5.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咸阳市民政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7391000060558831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Aug 22 09:41:16 CST 2017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