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道县寇公街66号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会报告、经济形势分析材料,以及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报告和文章。 (三)组织和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街道)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五)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办理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场(街道)对县政府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八)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民本民生等全局性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建议。 (九)负责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要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一)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以及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二)协调推进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受理和处理行政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关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金融、证券、保险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金融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旅游、外事、侨务工作。 (十七)负责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十八) 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九)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二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退休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 (二十一)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道县政府门户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9284193041146419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Aug 23 11:03:44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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