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咸阳市统计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6号内东四楼 |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定全市统计规划,制定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评估全市及各区县生产总值及主要统计数据,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计划;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全市制定计划、宏观管理等提供定量定性的决策依据。(四)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社情民意、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六)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的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八)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区县统计事业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对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九)开展统计研究和统计学术交流活动。(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咸阳市统计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7391000041060081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Aug 31 11:03:08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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