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9-1 | ||
机构职能 | 1.依法对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凌源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依法对监狱工作人员在履职中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初查、立案、侦查。3.依法对监狱监管人员在监管活动中的徇私舞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私放在押人员案件,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件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件,进行初查、立案、侦查。4.对监狱工作人员、监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措施。5.依法对凌源公安分局、各监狱移送本院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曲速,并对凌源公安分局、各监狱进行刑事立案监督。6.依法受理、承办监狱在押人员的申诉和控告,对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对罪犯及家属提出的控告进行调查、处理。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近万名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督,突出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监狱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狱刑罚执行的正确实施。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48000041370279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Sep 25 10:24:47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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