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四)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五)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六)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抓好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七)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县政府宣传报道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编辑发行县政府机关刊物、县政府大事记和其它资料;负责规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内部刊物的印发;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十) 负责集中受理社会求助服务事项,并进行交办、催办、督办、反馈。 (十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二)负责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或重大政策性文件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清理和解释工作;指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情况交流;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和推进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省、市、县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和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负责本县宗教事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同志来汝城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县、市对口领导来汝期间的接待联络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办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组织人事工作。 (十七)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13241203407007030006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Nov 28 09:54:51 CST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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