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相关工作的决定;拟订我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地区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相关决定、制度、规划情况。 (二)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和相关活动;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开展调研;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开展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利用对外、对侨、对港澳交往渠道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负责我市对外结好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四)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工作;审批、审核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人来访事项;负责办理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护照(通行证)和其他证件。 (五)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外国驻沈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 (六)负责在我市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举办大型国际活动的统筹、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外事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外新闻记者的邀请和组织采访及重要涉外活动的宣传联络工作。 (七)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在我市合法权益;负责我市涉侨身份认定工作;负责我市对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港澳侨界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侨务宣传、海外华文教育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八)负责我市涉及港澳地区因公往来有关事务,开展我市与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工作。 (九)负责全市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和涉外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利用外事、侨务、港澳资源为我市对外人才交流服务;做好对外、对侨、对港澳联络工作,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信息平台,吸引海外人才来沈创新创业。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电子标识编号 CA08137000041411942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Wed Feb 28 16:43:51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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