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安平县为民街38号
机构职能 (一)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服务职能,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情况,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县政府部门之间、乡镇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负责县政府的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安排。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处理各种文件和乡镇的请示报告。  (三)负责起草和承办县政府、政府办公室颁发的文件、报告、会议纪要、会议讲话及向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等,做好文件、电报的收发、传阅、催办、查卷、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县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向政府领导反馈。  (五)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受县政府委托承办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政府涉法事宜。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政府及县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和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  专题工作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组织县政府领导的报告、重要讲话及其它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十)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各部门、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重大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  (十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配合协助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监察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快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十三)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上报政务信息。同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分工管理的外宾接待、公务接待和大型会议的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及后勤服务工作。  (十五)做好外事、旅游、侨务、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六)做好行政事务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做好地方志编修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的人民防空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政府办公室(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安平县人民政府
电子标识编号 CA05104004460131816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Mar 20 15:42:44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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