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路18号 |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活动的筹备工作及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资料的提供,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政府应急值守、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体制、机制、政策规定、规划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和县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协助县政府处理外事工作、涉外事务和侨务事项。 (十三)协助县政府及其部门做好项目洽谈、业务办理及项目跟踪联系落实工作,负责做好信息收集、对外宣传发布工作。 (十四)负责县四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小汽车编制管理和公务用车审核办理购置工作,管理县政府领导的工作用车。 (十六)负责县直政府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工作。 (十七)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及县政府领导的生活服务工作。 (十八)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和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5376237660279071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May 16 14:49:34 CST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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