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保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配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四)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 (八)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育审批工作;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保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电子标识编号 CA05109000060591024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May 24 10:34:54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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