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盘锦市民政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5段
机构职能 业务范围 盘锦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基层政权建设、拥军优属、专项社会事务(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孤儿收养等)的政府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市军队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和军供站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指导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负责组织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七、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负责村级自然区域和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制定全市老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协调各级政府老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老龄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盘锦市民政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08149000060901474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May 29 15:17:49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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