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其各部门和区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城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城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城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组织研究、制定全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政策和运行机制,拟订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协调全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承担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例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督查。 (八)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城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收集、编辑、报送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十)负责城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二)负责城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城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城区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职能。 (十四)负责城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十五)办理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青秀区政务信息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1317117240700911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Jun 06 14:22:01 CST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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