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江西省石城县行政中心B611 | ||
机构职能 | (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六)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七)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九)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使用和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有关方面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实行业务指导,承担全县各乡镇决策服务系统的建设、培训和维护。(十一)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并负责办公室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处理发生在我县的重大涉外事件,负责县领导出访准备和服务工作。(十四)负责地震科普工作,宣传防震抗震知识,负责地震预报和观测、调查,制定防震预案。(十五)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需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和备案工作;办理省、市有关立法调研项目和法规、规章草案的论证、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和调处权属纠纷工作以及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十六)承担股份公司设立、上市公司的审核和推荐职能。(十七)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石城县人民政府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5231088360520834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Jul 06 15:51:07 CST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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