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 ||
机构职能 | (一)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机 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 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 置工作。 (三)承担市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 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 (四)负责市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县 (市、区)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批工作。 (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 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 护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3342000060927161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Sep 19 15:30:46 CST 2018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