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岐山县凤鸣西路49号县政府大院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县政府的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及其它材料。 (四)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收集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各类议案,做好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全体会议的记录及主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承办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上访信件。 (七)督促办理上级和县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督促办理市、县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专题会、县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并跟踪调研,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政府法制工作,搞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办理县政府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审核清理汇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政府法制信息、统计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和机要保密文件。 (十)负责县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检查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管理体系。 (十一)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解决全县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指导全县各部门及设台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大院的基本建设、设备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十五)负责全县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拟订全县金融业长期发展规划。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提供金融服务。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岐山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7390246860500637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Nov 28 14:42:49 CST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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