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1号 |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广播电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城体制机制改革。(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重点推进边境地区和贫困旗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广播电視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因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城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七)指导、协调全区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审听审看,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八)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九)组织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査。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十)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與论监督。(十一)加强广播电视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广播电視国际国内特别是与俄罗斯、蒙古国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十ニ)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オ队伍建设(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0000000604368570008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Apr 10 14:36:55 CST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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